市妇幼保健所按照市卫生局要求,深入妇幼保健基层单位调查研究,不断加强业务指导,依法规范妇幼保健管理,全市妇幼保健管理质量显著提高。保健部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
一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了《徐州市产科质量管理办法》、《徐州市产科质量控制方案》、《徐州市产科质量控制评估标准》,配合市卫生局深入基层依法检查指导。
二是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上半年完成81690例新生儿苯丙酮尿症(PKU)及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CH)疾病筛查,完成81726例新生儿听力筛查。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68%,听力筛查率95.72%。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数803531人,儿童保健水平居省前列。
三是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全市首批免疫球蛋白发放,启动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工作。我市铜山区定为国家级试点,泉山区、贾汪区为省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