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徐卫社妇函〔2011〕35号文件精神,确保部分妇幼卫生信息数据统计方式调整后,全市妇幼卫生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口径一致,近日,在市妇幼保健院召开了全市2011年度第四季度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例会。
会议针对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实际情况,认真讨论了部分妇幼卫生信息数据统计方式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情况,统一思想,对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统计途径、上报渠道等方面做了相应调整和安排,确保新年度妇幼卫生信息上报不出现差错,为上级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准确、及时及完整的妇幼卫生信息数据。
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分管所长、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员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统计员共四十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