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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参合病人可在救治医院办理各项转诊手续

  9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新农合住院病人转诊时限和部分管理措施,其中最大亮点就是转诊到市内外定点医院的病人,其家属无需在县市之间奔波,救治医院将为其办理好各项手续。具体方案如下:

  1、需转诊到市级或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参合病人,仍和以前一样,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建议书,到县级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转诊手续后即可生效,转诊证明有效期为15天。

  2、因急危重症直接到市级或市外定点医院抢救治疗未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的参合病人,其亲属也无需两地奔波办理转院手续,可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向县级经办机构发起网上转诊申请,并与县经办机构联系,为病人及时办理好转诊手续。既方便了患者,也有利于节省了时间、减轻了负担。

  3、对已转诊到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病人,确诊为农村重大疾病且符合大病救治标准的,由救治医院为病人直接建立农村重大疾病或门诊大病档案,报县经办机构审批后,自动转为农村重大疾病或门诊大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管理,病人无需再回到县里办理重大疾病转诊手续。

  (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