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医保中心最新申报流程,徐州市单位女职工在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无需单位或职工个人在产假结束后再到医保中心申报津贴等手续。
女职工在住院时,只需向医院提供社会保障卡、准生证、结婚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如果女职工配偶也参加了生育保险,可以同时申报护理津贴,由双方单位加盖公章,出院时便可实时报销住院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待遇将会由医保中心在产假结束后,直接核发至单位银行账户。
今后,职工领取生育待遇更方便,实现参保职工少跑路、不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