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管理工作,12月18日市新农合市级定点医院检查组,一行五人莅临我院检查指导新农合工作。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抽查病历、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我院新农合工作的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经费支持、人员培训与管理、公示制度落实及医疗服务、补偿服务、医疗收费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检查、指导。
我院2009年度,“新农合”参合病人“目录药品使用率”、“住院费用补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均达到市卫生局下达的管理要求,专家组对我院“新农合”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