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10-08-07供稿:浏览量:5037次
市妇幼保健院针对2010年省卫生厅专家组检查医院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缺陷,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具体作法如下:
一、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核心制度的培训学习
医院通过强化医疗核心制度学习与考核,使全院医务人员掌握医疗核心制度的内容,并落实到各项诊疗活动中,将医疗核心制度编制成册,人手一本。组织发动临床各科室,开展医疗核心制度专项检查活动。对日常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医疗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同时按照医院职能科室负责人每日巡查病房制度的要求,对检查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部分当场解决;部分进行全面梳理、讨论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及时消除医疗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二、继续实行24小时在岗的三级医师负责制
住院医师担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值班,副主任以上医师担任三线值班(所有值班医师均住医院值班室)。针对交接班记录过于简单的情况,要求各级各类人员及时、妥善做好当日当班工作,遇手术与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原当班人员必须与下一班人员共同进行抢救,待患者病情平稳后方可离开。各科值班人员严格按照排班表,对新入院、手术、危重病人进行交接并将病人情况记录在交接班本中;对危重病人进行床头交接并将病人情况记录在病程记录中。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经治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三、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重申相关规定 (一)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早晚查房。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对新入院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
(三)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查房每周2次,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审查对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提出指导意见;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同时抽查医疗、护理质量;决定患者会诊、出院、转院等。
四、进一步落实病例讨论制度 对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明显等病例,要求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经治医师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五、认真落实会诊制度 各科对本科室以外的会诊,要按规范书写会诊申请单邀请会诊;急诊会诊应在接到会诊通知后,10分钟内到位。单科或单人的会诊记录由会诊医师直接书写在会诊单上。多科或多人的会诊记录由经治医师整理,详细书写于病程记录中。
六、继续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目前,在已有手术患者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和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对患者的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共同进行核查,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的基础上。强调有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由术者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归入病案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七、加强应急能力的培训,提高应急水平 由于专科医院的特点,该院疑难病例与危重病例均较综合性医院少并相对简单。因此,该院已通过定期对医务人员在急、危重症病例抢救方面的培训、应急演练及考核,以提高对急、危重症病例的抢救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急救设备、物品、药品的管理,使应急人员和应急设备、物品、药品等始终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以适应当前卫生应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