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 简 讯
发布时间:2011-04-26供稿:浏览量:3865次
1、根据徐卫社妇(2011)13号文件,王培安院长担任徐州市产科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付敏副院长、张梅书记、李可副主任担任产科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根据徐卫社妇(2011)14号文件,付敏副院长担任徐州市产科质量管理中心主任委员,张梅书记、吴庆荣主任、邓晓毅主任、李可副主任担任产科质量管理中心委员。
3、新生儿病房被市卫生局评为徐州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区,黄梅、阎侠两位同志被评为徐州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
4、医教科李可、周强两位同志被市卫生局评为2010年度全市医政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