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对所需的护工服务及门禁管理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徐州市妇幼保健院护工服务及门禁管理
2、服务期:2年
3、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根据徐州市妇幼保健院病区管理及其他服务的要求,共需护工23名,门禁管理人员24名,人均工资<2400元/月,以上投标单位承担护工及门禁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服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注册资金证明、无重大违法违纪声明。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或)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合作单位评价复印件。
(5)公司护工基础服务项目。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要求说明
(1)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装订成册,第一页为封面,包括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手机电话、邮箱)等,第二页为目录,请依据文件材料的装订顺序制作目录,每页有与目录相对应的页码;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副本可由正本复印制作。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有效性正本>副本。投标文件要求信封密封,加盖骑缝章,并必须明确表示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手机等信息。投标文件资料不予退还。
第二部分服务需求
一、服务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徐州市妇幼保健院
2、服务要求(护工岗位职责):
(1)在公司驻院管理人员领导以及护士长、护士的指导下,负责患者的生活护理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感控等各项规定,服从公司驻院管理人员、病区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工作连续、协调。
(3)与患者、家属、护士沟通,了解患者的病种、病情、饮食习惯、性格和思想情况等,综合评估患者照护内容。
(4)根据评估的照护内容,为患者提供整洁、舒适、方便、安全的生活照护包括:进食(水)、排泄、头面部清洁、口腔清洁、手足、会阴、身体清洁、修剪指(趾)甲;协助患者按时翻身,预防压力性损伤等并发症的发生;协助患者入眠,观察患者睡眠情况。
(5)协助患者安全活动,在护士的指导下协助患者康复锻炼,促进患者康复。
(6)整理床旁桌及床单位,保证整洁干净。
(7)识别患者常见症状如发热、咳嗽、呕吐等,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8)协助护士做好各种检查和手术的准备工作。
(9)必要时做好患者的陪检工作。
(10)按时巡视患者,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协助处理,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11)尊重、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12)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及考核。
3、门禁管理人员要求(门禁管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驻院管理人员领导以及护士长、护士的指导下,负责病区门禁管理工作。
(2)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感控等各项规定,服从公司驻院管理人员、病区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工作连续、协调。
(3)协助病区做好病、陪人及婴儿出入管理。
4、护工及门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1)年龄:女性≤55岁。
(2)健康状态:持近一月内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出具的《健康证》,健康状况能胜任护工工作,无传染性疾病。
(3)具备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其它条件如疫情防控要求。
(4)在我院从事过护工或其它工作,各种原因被公司开除的,不再聘用。
二、管理方式及交接时间
1、管理方式
该项目实行委托式管理,采购人按质量考评要求,每月对服务方(以下简称为中标人)进行一次质量考核,考评结果与合同履行相挂钩。
2、工作交接时间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必须在合同执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交接的准备工作,并确保能按期履行合同。
三、服务质量监控
1、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采购人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的医疗环境及住院环境。
2、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采购人提供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其服务要求。
3、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按照《护工及门禁管理人员质量考核表》进行考核,每考核扣分1分缴纳违约金1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下午17: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平路46号徐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207房间。
3、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15日,下午14:30;和平路46号徐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有特殊情况再另行通知。
4、未获取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五、其它事项
1、中标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有关劳动用工的相关法规,承担所录用护工及门禁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关系和责任。护工及门禁管理人员违反甲方工作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
2、中标人不得将委托管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管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管理责任和管理事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单位亦不得应招标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六、联系事项:
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8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