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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院病人医药费补偿(报销)须知
发布时间:2009-07-23
供稿:
浏览量:15209次
1. 转诊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 患者及领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 出院记录.
4. 出院收据.
5. 凡是涉及到生育的提供本年度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沛县另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邳州需提供结婚证和育玲妇女检查证).
6. 宫外孕、葡萄胎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或双查证其中一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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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二00八年十一月份医保工作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