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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指南

医保工作简报 2010年第2期

医保工作简报

2010年第2期(总第22期)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医保办                                              2010-3-5

一、萧县“新农合”报销政策

 (一)起付线和补偿比例:

 

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医院)

县级医院(或二级医院)

县外医院(原则上指三级医院)

最低起付线

100

300

500

起付线以上

300

40%

700

40%

3000

35%

300元以上

75%

700元以上

65%

3千至1

55%

1万元以上

65%

注:“国家基本药物”费用的补偿比例比《新农合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的补偿比例再提高8个百分点。

(二)住院分娩补助(补偿):

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3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其可补偿费用按30%的比例给予补偿。

(三)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生的孩子提前缴纳参合资金,孩子在参合年度的医药费用补偿政策同上表。筹资时未出生且未随父母一起参合的新生儿在其母亲住院分娩期间患病的医疗费用,计入其母亲当次住院分娩费用,比照“分娩并发症”的比例补偿;但其母亲分娩出院后,该婴儿再次住院的医药费用不予补偿。

二、我院与周边多家县医保、新农合签订定点医疗协议

为了方便广大县、区群众就医,我院先后与沛县、睢宁、邳州签定了职工、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协议,同萧县签定了新农合定点医院协议,另外,与丰县医保联网在试运行中,不久也将成为丰县医保定点医院。

三、医保办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医保办按照《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医保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措施》规定,对医保出院病人“药占比”、“新农合”病人目录药品使用情况、医保门诊处方书写等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医保简报》反馈给各相关部门予以纠正,并进行了处罚.

本月共抽查908张门诊处方,其中医保处方188张,169张合格的,占90%19张不合格的,占10%,比上月份合格率83%,上升5%,请继续努力使合格率再有所提高。各病区超“新农合药品目录”使用药品49人次,7305.5元,请继续注意目录药品的使用,减少医院支付。妇科各病区平均医保出院者药占比为44.25%,请各位继续关注住院病人的费用构成,努力降低药占比。

四、二月份各项保险病人情况统计

项目

2010年 完成

2009年 完成

增长

增幅(%)

城镇职工医保

出院人次()

202

223

-21

-10.40

占出院总人次数的比例(%)

15.55

18.48

-3

 

人均住院费用()

6217.27

6683.40

-466

-7.50

出院收入(元)

1255888

1490398

-234511

 

门诊人次()

6053.00

7277.00

-1224

-20.22

门诊收入()

642387

693444

-51058

-7.95

平均门诊人次收费水平()

106.13

95.29

11

10.2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出院人次()

189

167

22

11.64

住院收入()

1139164

100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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