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门诊特定项目范围是什么?
门诊特定项目目前有三种:癌症患者的放、化疗、介入治疗;尿毒症患者透析;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及相关的辅助检查和对症治疗。
(二) 如何申报门诊特定项目补助待遇?
1.申报程序:申报人员携带一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单位(医保专管员)领取并填写《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慢性病审批表》(一病一表),由单位医保专管员填写《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慢性病花名册》并报送到市医保中心医管科。
2.申报时间:(1)癌症患者的门诊放疗、化疗、介入治疗按月申报,由单位专管员每月1日至5日将申报人员的个人审批表报送医保中心医管科;(2)尿毒症患者透析、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随时申报,由单位医保专管员将申报人员的个人审批表报送医保中心医管科。
3.鉴定时间:单位医保专管员负责通知申报人员鉴定时间及鉴定地点。(1)癌症患者的病情鉴定时间为当月20日前;(2)尿毒症患者透析、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的病情鉴定时间为申报后一周内。
4.申报人员参加鉴定应准备的病史资料要求:(1)癌症患者应备齐以往及目前住院的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各项检查、化验报告、手术记录、病理切片报告、出院记录、近期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案室病历复印专用章;(2)尿毒症患者透析、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应准备住院的各项检查、化验报告、手术记录、治疗记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医院病案室病历复印专用章。
5.鉴定结果:由单位专管员负责通知鉴定人员,并收集通过鉴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历》,到医管科加盖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审批专用章。
6.破产、个人续保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到医保中心一楼咨询台领取《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慢性病审批表》,自行申报,其他程序同上。
(三)通过门诊特定项目鉴定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1. 尿毒症、器官移植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待遇结算。
2.癌症患者,一年内个人门诊和住院费用累计支付达1200元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70岁以上退休人员按上述规定的50%执行,其他退休人员按上述规定的65%执行),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补助。在职职工补助90%;退休人员补助9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70岁以上退休人员补助95%;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为6000元。癌症患者的医疗费用,每季度报销一次,由医保专管员将相关费用发票、处方、检查化验报告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25日报到医保中心财务科审核,按规定报销。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3753962
投诉电话:83758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