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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指南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二00九年五月份医保工作简报

一、医保动态

(一)市医保中心对我院三月份出院医保病案的检查结果,已通过《医保出院病案有关事项检查情况处理建议》及《医保出院病案检查发现违反医保有关规定情况处理决定汇总明细表》对我院进行了反馈院医保办针对限制病种使用药品”的医保规定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下发了我院正在使用的“基本医疗保险限制病种使用药品目录”请各医疗组认真学习、贯彻,院医保办将在适当的时候征求大家的意见

(二)徐妇保院[200936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医保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措施》的通知己下发,请相关科室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医保办将严格执行上述文件,加大考核力度,奖惩兑现。

(三)各位医生请注意:根据徐离休办[20094号文规定,从200971日起,市直离休干部可在我市市直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任选有住院条件的医院住院就医,并享受规定的医疗待遇。在夜间或节假日发生急诊,可以就近医院(非定点医院)抢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离休干部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垫付,凭就诊医院加盖急诊印章的正规有效单据到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