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职工医保待遇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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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再带大家看看具体案例感受一下~
徐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张先生
35岁,在职职工。
10月15日在本市某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去除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后,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总费用为800元,按照调整前的待遇标准,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0%的比例计算,可报销400元。参保人还需自付400元。
但他若是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就医,按照新政策待遇标准,在职人员门诊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上升为60%,因此医保可报销480元,参保人自付320元,个人可以少负担80元。
徐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黄女士
68岁,退休人员。
9月4日在本市某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去除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后,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总费用为1000元,按照调整前的待遇标准,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5%的比例计算,可报销550元,参保人还需自付450元。
但她若是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就医,按照新政策待遇标准,退休人员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上升为70%,因此医保可报销700元,参保人自付300元,个人可以少负担150元。
来源:徐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