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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喜获省三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

  为了推动《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落实,促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水平,2011年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卫生厅,对参与2011年度全省三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评选活动的88家单位进行了检查。近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卫生厅联合发文,对检查中达到“规范药房”标准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科在徐州地区被表彰的六家达标医疗机构中榜上有名,且排名第一,标志着医院药事科药品使用和管理水平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又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