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新农合管理工作被市卫生局评为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03-12供稿:浏览量:3051次
2011年,市妇幼保健院在市卫生局正确领导下,全院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坚持加强基础管理,不断强化内涵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尤其是在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降低医药费用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了突出成效,受到了服务对象和上级机关的一致认可。
3月2日,市卫生局在工程兵指挥学院学术报告厅召开了“2012年度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上卫生局胡传峰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市妇幼保健院被评为“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医院医保办葛翠华副主任在这次评选活动中榜上有名,被授予“市2011年新农合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荣誉已成过去,医院将以先进为动力,再接再厉,继续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的有关要求,着力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努力为参合人员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让广大农村群众从深化医改中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