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市推行7个重大疾病病种(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手术治疗、宫颈癌手术治疗、耐多药肺结核、终重性精神病、末期肾病)按病种收费试点。市妇幼保健院基于乳腺癌和宫颈癌两大病种,以及市卫生局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试点,成为市人保局和卫生局首批被选定试运行的定点医疗单位。
市妇幼保健院试点病种定额收费标准为全省指导价,对符合规定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通过医疗救助力争补偿额达到医保结算价格的90%。另外参保患者医疗救治时不受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目录》)限制,报销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不设起付线、分段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患者完成治疗后,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