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糖尿病的孕妇易发生胎儿畸形、巨大儿、呼吸窘迫综合症,其胎儿死亡率高。
2、准备生育的糖尿病妇女要重视停经前的治疗,有明显肾病、 盆腔血管钙化或严重视网膜病变者不宜妊娠。
3、孕妇要与医生密切合作,仔细调理饮食,将空腹血糖维持在正常水平,遵医嘱合理用药。
4、每1-2周复查空腹血糖、尿糖、尿酮体。
5、患糖尿病的孕妇合并羊水过多应作B超检查,排除胎儿畸形;合并妊娠中毒症,应注意监护胎盘功能。
6、糖尿病孕妇的胎儿脏器成熟较晚,为争取母婴安全,要避免早产。
7、注意皮肤、清洁,预防感染,防止外伤,如有发热、咳嗽、尿频、疖疮等疾病情况应及时就诊,以免感染播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