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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指南

2010年1月份医保工作简报

2010年第1期(总第21期)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医保办                                              2010-2-5

一、2010年新农合工作要点

   2010年新农合工作要点是: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提高新农合管理质量和参合群众受益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县为单位参合率稳定在95% 以上,筹资标准提高到1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最高补偿比达到60%以上,实际补偿比达到45%,实现省、市计算机管理平台对接,提高新农合科学管理水平。

   新农合目录内药品及诊疗项目使用率达80%以上,有效控制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增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

二、我院成为睢宁、沛县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单位

我院201011日成为沛县职工、居民基本医疗定点机构后,于28日又与睢宁医疗保险管理处签订了“睢宁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成为睢宁县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单位。

目前沛县、睢宁参保患者来我院就医、购药可直接刷卡报销,免去了过去先由个人垫付医药费再回县凭相关手续及发票报销的不便(若患大病垫付金额较大),参保患者住院治疗只需支付自费部分费用即可。

三、专项检查情况

根据医保办工作计划,本月重点检查:1、了解医护人员对我院近期医保、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政策的知晓程度。2、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病历是否按要求存放在住院病历中,首诊记录是否完整。3、基本医疗限病种目录药品的使用。4、门诊医保处方填写是否符合规定等等。检查采用提问、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提问中发现大部分医护人员了解:我院已成为沛县、睢宁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201011日起,丰县新农合病人来我院住院不用再到丰县办理转诊手续,只要持卡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即可,原有的补偿比例和补偿政策不变。

检查时发现绝大部分病区能按要求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病历存放在住院病历中,首诊记录较完整。在基本医疗限病种目录药品的使用过程中,绝大多数医生能在病历中详细描述用药指征,但同时在个别病历中也发现,虽然患者有用药指征但病历记载不明淅。门诊医保处方填写绝大部分符合规定要求等等。

请相关科室严格执行医保相关规定,根据医疗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规避风险,减少处罚。另所有检查、治疗、收费均要在病历中有所反映。

四、元月份各项保险病人情况统计

项目

2010   完成

2009   完成

增涨

增幅(%)

城镇职工医保

出院人次()

249

221

28

11.24

占出院总人次数的比例(%)

16.07

18.04

-2

 

药占比(%)

44.65

48.30

-4

 

人均住院费用()

6811.42

7024.16

-213

-3.12

医保出院病人自付率(%)

17.29

22.87

-6

-32.27

门诊人次()

7277

5368

1909

26.23

门诊收入()

762985

490057

272928

35.77

平均门诊人次收费水平()

104.85

91.29

13.56

12.93

新型 农村 合作 医疗

出院人次()

190

139

51

26.84

补偿率(%)

26.53

28.34

-2

-6.82

医院支付()

6193.29

2521.42

3672

59.29

人均住院费用()

5890.15

6313.60

-423

-7.19

居民 医保

门诊人次()

409

309

100

24.45

门诊收入()

4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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