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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指南

新农合住院温馨提醒

  1、新农合急危重住院病人,可到住院处领取急危重病人转诊单填写完整后,于15日内(从住院日开始计)到我院行政办公楼(6号楼)303室办理网上转诊。病人已经出院的,不再办理转诊手续,按照非正常转诊报销,报销比例降低。

  2、新农合择期手术病人(非急危重病人)及患有分级诊疗病种的患者来我院住院治疗,需要在当地农合办办理转诊手续(持医生开据的病情证明),有效期15天。未办理转诊手续者视为非正常转诊病人,在办理补偿手续时按非正常转诊处理。

  3、新农合病人到我院治疗后,确诊为农村重大疾病(宫颈癌),且符合农村重大疾病救治标准的,由我院为病人建立农村重大疾病档案入院15天内(且住院期间),病人不需要回县重新办理重大疾病转诊手续。农村重大疾病实行限额收费、定额补偿。

  4、纳入县、镇分级诊疗管理的病种到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补偿。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医保办 咨询电话:83907507 内线:8507

  以上内容是按照我市有关文件整理,具体以现行政策文件规定为准